通姦 罪 (Adultery) – 通姦要坐監

通姦 要坐監, 在香港聽來不可思議,但其實在不少地方 通姦 仍是刑事罪行。在亞洲,菲律賓和台灣仍有相關法例,在台灣更可判監;在巴基斯坦通姦可判死刑;在印度,通姦 要牢, 但只有男性可被控 通姦。回教國家都嚴禁通姦,在沙地阿拉伯通姦可重判石刑,後果嚴重。

在歐洲、澳洲、新西蘭,以及南美大部份國家都不視通姦為罪行。相反,美國竟仍有21個州有相關法例,懲罰方面,則輕重不一。最輕是馬里蘭州,僅罰款十美元(78港元);最重的是密歇根州,可判囚終身監禁。但現時各州檢控個案已極少。

在香港 通姦 是指任何已婚人士自願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。如要提出離婚,申請方須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,而通姦是法庭可接受的證明之一。如果客戶深思後決定離婚,私家偵探可以如何協助呢?

已婚人士要在香港提出離婚,唯一可提出申請的理由是「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」。根據 《婚姻訴訟條例》 第11條 ,通姦是法庭可接受的事實之一。呈請人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通姦屬實。這時,私家偵探可幫你為 通姦證據 搜證。

要注意,夫婦的其中一方揭發對方通姦後,倘若仍繼續與對方同住超過六個月,便不能以配偶通姦為由申請離婚。原因是雙方同住,便不能顯示呈請人無法忍受與他/她的配偶共同生活。

通姦 證明

法例沒有要求呈請人必須交代第三者(即與答辯人 通姦 的人)的身份。但呈請人必須提出事實證明通姦確曾發生,不能單憑直覺指控配偶 通姦。指控一方須負起舉證責任,而舉證亦須達致「可能性佔優勢」的標準,並足以推翻答辯人的無罪推定。這時,私家偵探所搜集到的有力證據就會是舉足輕重。